HAD 002-03 核事故辐射应急时对公众防护的干预原则和水平(1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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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2024-7-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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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HAD002/03),核事故辐射应急时对公众防护的,干预原则和水平,(1991年4月19日国家核安全局、国家环境保护局批准发布),本导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本导则由国家核安全局、国家环境保护局联合解律,1引 言,1.1 目的,'本安全导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规定的原则制定,的。其目的在于为各地区、各单位核事故应急计划的制定及辐射应急干预工作的,实施提供指导.,1.2 范围,本导则推荐了对核辐射事故的分期,指明了有关照射途径和生物效应,并根,据有关的基本原则推荐了相应的防护措施和进行干预的原则及剂量水平,本导则主要适用于陆地上的核动力厂,其基本原则也适用于其他核设施,2总 则,2-1核辐射照射可以分为两种情况,即辐射源处于控制情况下的照射和,失控情况下的照射。在第一种情况下,由于裾射源是受到控制的,因此可以通过,正常工况下剂量当量限制体系的应用,使照射限制在可预见的正常水平之下。在,f模事故疆射应急时对公众防护的于8J原则和水平(HAD002/03) 37,----- --------------------------------------------------------- --------------,第二种椎况下,辐射源已失去控制(例如,在核辐射事故情况下),因此常常只,有通过纂整“干预”行动,才能减少照射,井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后果。但是这,些干8t行动本身也可能对社会和个人生活带来干扰.困难和附加的风险*因此是,否采取干0(,取决于于9(行动所能减少对公众的照射量(即获益的一面),与采,取行动的代价、伴随的风险斓危害(即有弊的一面)这两者之间所进行的权衡.,2- 2 保护公众免受或少受来自核设施正常和异常情况下的福射危险,应,以预防为主。其主要措施包括合理选址、完善设计、有合格的工程安全设施、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严格管理以及提高运行和管理人员的素质等。这些措施既可,减少事故发生的几率,又可减轻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但是尽管采取了这些措,施,祭故的发生尚不能完全排除。因此在核设施装料前,应按国家规定制定好事,故应急计划,并作好推备。一旦发生事故,即可据此行动,以尽可能减轻事故后,果,3事故的分期及照射途径,3-1 为便于确定应急计划中的^射防护对策和干预水平,一般将事故进,程分为三阶段,即早期、中期和晚期(或吗恢复期r虽然这些阶段在时闾上没,有明确的固定划分,且彼此可能有重叠,但各个阶段的特点不同,需采取的对策,也不完全相同。因而这种划分是有实际意义的,3- 2 早期:由有明显的放射性物质释放的先兆,即开始发现有可能使厂,区外的公众受到照射时起,直到释放开始后的最初几小时。就核动力厂来说,由,开始出现事故到开始释入大气的时间,约以5小时至1天;而释放的过程可能持,续。.5小时至几天,在早期,是否采取某些适当和实际可行的防护措施来减少公众的受照剂量,主要根据对工况数据的分析和对事故后果的葫估。在该阶段,虽然也能获得环境,监测的某些初步结果(剂量率和烟羽气载物的浓度等),但是由于这些结果数量,有限,加上事故的发展过程和气象条件等因素往往是多变的,因此这些早期测量,结果对于估算人员所可能受到的剂量来讲,意义可能是有限的,3- 3 中期:由开始释放放射性物质的最初几小时至几天或几周。本阶段,开始时,已有大部分放射性物质进入大气.而且大部分可能已沉积于地面(除非,放出的全是惰性气体r事故特别严重时,放射性物质沉积所波及的范围将更大,中期阶殿也招可能延长.在制定事故应急响应计划时,早期与中期之间可能没有,38 通用系列,明显的界限,在中期,已能获得关于由沉积造成的外照射水平及食物、水、空气中污染水,平的数据。沉积物的放射学特性也能被确定。在中期还可望使工厂恢复到安全状,况,并将根据环境监测的结果采取某些防护措施。假若所发生的事故是严重的,话,那么中期阶段将会延长,并应视需要适当扩大环境测量的范围,3- 4 晚期,也称恢复期:可由事故后数周至几年,这取决于事故释放的,量和特性。在此阶段,可以根据环境监测的数据来确定是否可以恢复正常生活,(即同时或相继撤销在初期和中期两个阶段中已决定采取的各种防护措施)。但,有些限制可能还要持续一段时间,例如限制农业生产的措施、对某些建筑物的使,用限制以及对某些来自污染区的食物(蔬菜、动物制品及奶制品)的控制等。在,此阶段,还可能需要采取措施来降低建筑物和农业用地的污染水平,在晚期考虑撤销已有防护措施时,可采用代价-利益分析的方法.分析中要,考虑到经过去污、自然蜕变和风化损耗后,残余污染的危险和社会影响等因素,3- 5 事故时,公众可以受到来自不同途径的外照射和内照射。外照射可,由烟羽中的气载放射性核索引起,也可由沉积于地面及人体表面的放射性核素,所引起。内照射可来自于吸入烟羽中或由污染表面再悬浮于空气中的放射性物,质,也可因食入受污染的食物或水。在应急计划中,应对各种不同照射途径产生,的剂量贡献的相对重要性进行分析和评价,这对于管理部门采取防护措施的决,策过程是十分重要的。事故不同阶段的主要照射途径如表3.1所示,表3.1事故不同阶段的主要照射途径,早当只有惰性气体释放时,照射主要来自烟羽和核设施本身产生的外照,射。吸入照射是可以忽略的,期,当发生严重事故又伴随着大量裂变产物释放时,来自地面沉积物的外照,射(特别是在降雨之后),或者吸入污染物的内照射也是重要的,中除了发生延长释放情况以外,一般已不存在烟羽盥射,主要照射来自;a.放射性沉积物的外照射,期,b.通过食物能的内照射,.c.吸入再悬浮物质的内照射.,晚照射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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